松桃消防依法临时查封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1月28日,松桃县消防救援大队严格落实《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监督力度,对松桃龙群米粉厂依法进行临时查封。
近期,大队监督员在对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员工住宿房间和办公室采用易燃夹芯泡沫彩钢板搭建,其芯材耐火等级低于A级标准,存在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之规定,拟对松桃龙群米粉厂的员工住宿房间和办公室实施临时查封。在查封现场,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整改,尽快消除火灾隐患,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预防隐患整改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
查封过程中,大队监督员向该企业负责人告知了擅自撕毁封条和使用查封企业的法律后果,以及接触临时查封的相关程序,并要求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整改火灾隐患,争取早日恢复生产使用。
下一步,松桃县消防救援大队还将着重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检查力度,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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